第三屆「南書盃」全國書法比賽簡章
一、主 旨:推廣書法藝術及發揚中華文化,從古藝術的傳承到今藝術的發
展創新,期能陶冶性情、淨化人心,讓社會更加平靜祥和,
特舉辦南書盃全國書法比賽。
二、指導單位:臺南市政府文化局
三、主辦單位:臺南市書法學會
(http://blog.cca.gov.tw/blog/CATNC1967 )
四、協辦單位:中華日報社、國立臺南第一高級中學
五、贊助單位:臺南市國泰棉紙行、臺南市春暉堂、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
司
六、參賽資格:凡具有中華民國國籍,喜愛書法藝術之各級學校學生,依組別
報名參加。
七、比賽分組:
(一)國小中低年級組
(二)國小高年級組
(三)國中組
(四)高中組(含高職及五專三年級以下)
八、比賽程序:各組皆分[初賽]、[決賽]兩階段進行。
(一)初賽—採徵件評選方式,各組評選約三十名進入決賽。
(二)決賽—依決賽通知指定時間、地點參加現場比賽。
(三)決賽時間、地點—民國103年11月2日(星期日)上午
國立臺南第一高級中學
(臺南市東區民族路一段1號)
九、初賽收件:
(一)收件日期—民國103年9月1日至民國103年9月30日止(郵戳為憑)。
(二)收件地址—70145 臺南市東區民族路一段1號
國立臺南第一高級中學圖書館 收
(三)詢問電話—0916-308529 楊玉秀 理事長
0972-032321 黃維民 總幹事
十、參賽須知:
(一)參賽者限參加一組,請詳細填寫報名表,並將報名表浮貼於作品背
面之右下角。
(二)參賽作品以一人一件為限,內容自選,字體不拘,
國小組以四開直式書寫(約70Í35公分);
國中組以上以對開條幅直式書寫(約135Í34公分),
落款完整,不須裱褙;送件請於信封外註明比賽組別。
(三)參賽者須遵守各項規定,且參賽作品不得由他人代筆,若有不符合
規定者均取消參賽資格。
(四)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,得獎人作品之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,
並有刊印、展覽之權利。
(五)入圍決賽者由主辦單位另行發函通知。
(六)決賽時,比賽用紙尺寸與初賽相同,由主辦單位提供,其餘用具由參
賽者自行準備。
(七)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,得由主辦單位修正通知。
十一、評審及獎勵:
(一)由主辦單位遴聘國內著名書法家若干名擔任評審委員。
(二)各組第一名1人、第二名2人、第三名3人、優選10名,其餘參加決
賽者,一律列為佳作。前三名及優選頒發獎狀、獎品;佳作頒發
獎狀。
十二、頒獎:於比賽當日賽後立即評審,並舉行頒獎典禮。
十三、報名表:(報名表請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下角;本報名表請自行下載影
印使用。)
參加組別 | ||||
姓 名 | 學校、年級 | |||
通訊地址 | □□□□□ | |||
連絡電話 | (H) | (O) | ||
簡章含報名表下載(PDF):第三屆「南書盃」全國書法比賽簡章
簡章含報名表下載(WORD):第三屆「南書盃」全國書法比賽簡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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